三项新政预计为云浮纳税人减负1.05亿
中央于近期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惠民政策,笔者从云浮市地税部门获悉,赌博,3项税费优惠政策将为云浮市广大纳税人带来税费优惠减负高达1.05亿元,是国家为广大纳税人、企业送上的实实在在的减负惠民大礼包。
据了解,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要求,以及云浮市2015年房地产交易数据估算,云浮市地税部门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新政策将每年为纳税人减负4500万元;根据《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要求,自2016年2月1日起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该项政策的实行,预计超过5000户缴费单位受惠,将每年为云浮市纳税人减负约5500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要求,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该项优惠政策的实行,预测2016年云浮市超过4000户的缴费单位将受益减负500多万元。
为确保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市地税部门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该局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中央惠民减负精神,提高认识,按上级要求成立了专项小组,周密部署,及时通过《云浮日报》、云浮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征收大厅、电子办税大厅、微信平台等渠道开展优惠政策广泛宣传,在办税服务场所安排专人负责解答纳税人申请税费优惠遇到的问题,让纳税人充分了解新优惠政策的内容和享受优惠政策的具体办事流程等事项。同时,该局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纳入今年专项督办事项、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督促各级地税机关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导,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不力或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而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将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