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强化公共服务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导语:“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是21 世纪教育研究院为鼓励、传播和推广地方教育制度创新而创办的活动,自 2008 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三届,被称为"民间评价教育的有益尝试"。
2014 年,“第四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的评选活动启动。此活动围绕农村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重点领域,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关键环节,发现、总结、宣传和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改革探索和制度创新案例,促进整体性的教育制度改革。搜狐教育将和21世纪教育研究院联合主办此次活动。
以下为2008年第一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的获奖案例。
【案例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成为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必须破解的难题。贵阳市虽然较东部及沿海城市来说仍属于欠发达地区,但目前贵阳市区及城郊仍然聚集了很多来自省内外农村的流动人口;由于体制的和历史的原因,他们进城之后遇到诸多自身难以克服的问题,对于许多已成家有子女的外来务工农民来说,子女教育问题是他们面临的最大困难,由于公办教育资源稀缺和门槛高,目前解决这个困难主要依托于农民工子女学校。据不完全统计,流入贵阳市的农民工约50多万人,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子女约12万余人,其中8万余人在民办中小学就读,民办学校承担了约70%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任务。
【决策过程】
2001年以来,贵阳市教育局每年安排专款用于接收农民工子女的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2004年起,每年市政府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第一件都是改扩建公办中小学,扩大接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读书范围,在南明、云岩两城区3年已连续改造小学初中20所,另外再提供部分民办学校办学补贴,对自建校舍的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民办学校贷款贴息。
自2004年9月起,凡就读公办中小学的,起始年级的学生凭父母身份证、暂住证或暂住地区街道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招生办或教育科登记,可到居住地附近学校就读,收费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并免收借读费;若其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生源过于紧张可调剂到生源不足的学校就读。这为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
2005年,贵阳市教育局制定了《贵阳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设置暂行标准》,对达不到设置标准的民办学校要求限期整改;2006年制定了《贵阳市民办中学督导评估标准》。
2007年,在中央、贵州省里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贵阳市另投入资金820万元,对就读民办学校的农民工子女每人补助100元;2008年已预留1620万元,对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提供与公办学校相同的生均公用经费,并明确其中100元抵顶学费,另100多元根据需要改善办学条件。
近年来,市、区教育局组织公办学校与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开展手拉手活动,结成"对子"进行帮扶。2008年明确每一所公办学校都要结对子帮扶一所民办学校,一并组织教研活动,区教育局一并评价学校管理和教学质量。
【具体措施】
贵阳市把新建城市公办初中小学和农村寄宿制规模标准化学校列入"学有所教"行动计划的年度实施内容。2007年12月,贵阳市委做出《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其中涉及教育就有两方面的项目,一是在城区和县城建设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公办学校;二是在乡镇中心地带建设标准化学校,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承担所需资金的50%。计划用3—5年时间,大大改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状况。
(一)参照简易学校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民办学校设置标准
过去,贵阳市的民办学校都是参照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但由于绝大多数打工子弟学校条件十分简陋,很难达到标准,因此,不少打工子弟学校都没有办学许可证。如果取缔这些无证学校,公办学校又容纳不了这么多学生,势必会造成一部分打工子弟无处读书,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另外,因条件不够,2000年以前,贵阳市没有一所打工子弟学校有举办初中的资格。为了解决这些实际问题,从2003年开始,贵阳市教育局参照简易学校的做法制定了一套适合自身实际的民办学校设置标准,经试行后于2005年6月以筑教发[2005]86号文下发执行。
(二)对就读民办学校的农民工子女给予杂费补助
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为推进义务教育的公平与均衡,体现政府的职责,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不能享受公办教育资源而就读民办学校的农民工子女给予学杂费补助,并将补助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07年十件实事之一。
为此,贵阳市教育局、贵阳市财政局以筑教发[2007]91号文下发了"关于对2007年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农民工子女实行杂费补助的通知",通知规定,享受本次学杂费补助的对象为2007年秋季就读贵阳市经教育部门批准办学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农民工子女。其就读学校以低收费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学杂、书本合计收费标准小学不超过500元/生·学期,初中不超过700元/生·学期。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农民工子女不在本次补助范围之内。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年每生100元,当年共安排专项资金840万元。
(三)采用义务教育券方式补助农民工子女
2007年的方案执行下来,发现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未受益。这次补助全部发给农民工及子女,个人受益。但对承担70%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民办中小学,没有得到一分钱。办学条件难以改善、教师待遇难以提高,教育质量仍处于较低水平,农民工子女接受较为均衡的义务教育难以落实。二是学杂费补助去向难以控制。这次采取发放现金的形式并非理想方式,据悉有少部分家长拿了钱去还债、买酒喝、赌博等,同时依旧拖欠学校学费,在这部分学生身上,补助的效果不够理想。
在2007年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教育的扶持力度,努力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贵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就读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或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企事业子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按生均给予学杂费补助。预安排经费1640万元,市、县(区、市)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今年补助的原则为按每生200元,其中100元用于补助学生(保持政策沿续性),100元用于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教师培训等。另外,为了克服现金发放存在的弊端,准备采用发行义务教育券的方式。
(四)对农民工子女实行"两免"